(四)完善收費政策,建立健全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根據污染者付費的原則,全面開征垃圾處理費。在環衛體制改革沒有到位的情況下,允許部分城市暫按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取垃圾處理費。各地可采取供水、污水和垃圾處理費統一征收的方式,或與水費、電費、房費、燃氣費等聯合征收的方式,提高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收繳率,降低收費成本。逐步提高收費標準,使其達到補償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的成本,并使垃圾處理企業有合理的利潤。垃圾處理收費優先用于現有處理設施的運行,確?,F有處理設施高效、穩定運行,充分發揮其投資效益和環境效益。加強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的監管,其征收、管理、使用情況應向市民公告。
(五)深化環衛體制改革,促進垃圾產業化發展按照產業化發展、市場化運作、企業化經營、法制化管理的要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環衛體制改革的指導,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方案,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實現政企分開、政事分開,確保社會公眾利益和城市環境效益。各地要認真執行經國務院同意我委印發的《關于推進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產業化發展的意見》(計投資[2002]1591號)和《關于實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促進垃圾處理產業化的通知》(計價格[2002]872號)的有關政策要求,促進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產業化發展。在改制過程中,財稅部門要研究制定在一定時期內對垃圾處理企業實行低稅賦、零規費的相關政策;勞動保障部門要研究制定環衛工人提前退休、再就業等扶持政策,確保改革的穩步推進。完成環衛體制改革的城市,要全面開放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投資、建設、運營和作業市場,鼓勵多種所有制企業和外資企業參與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建立健全市場準入和特許經營制度,完善垃圾處理市場競爭機制和企業運營機制。
(六)完善法規、標準,加大監管力度盡快修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和《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使城市垃圾無害化處理納入法制化管理軌道。建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快制定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市場準入和特許經營、市場化運營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收集、運輸、處理等標準和技術規范。各級投資主管部門和環衛部門要加強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項目的監管,特別是要加強建設過程中的監管力度,要制定建設項目監管、驗收管理辦法,全面實行招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新建垃圾處理設施必須達到質量標準和垃圾處理無害化要求,確保投資效益和環境效益,對達不到無害化處理要求的,各級投資主管部門不得審批項目,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不得受理用地申請,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不得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各金融機構不得提供信貸支持。環保部門要制(修)訂符合國情的污染控制標準,加強對垃圾處理設施無害化運行的監督管理,確保垃圾得到無害化處置,防止二次污染。